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主要在继承依据、继承顺序、继承人范围、遗产分配原则等方面存在区别。

二者的继承依据不同。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其依据是法律规定。而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依据是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

继承顺序有差异。法定继承有严格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则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任何一个或多个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也可以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人范围不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只有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才能参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虽然一般也是法定继承人,但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甚至可以将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最后,遗产分配原则不一样。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嘱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完全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产进行分配,不受上述法定分配原则的限制。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