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从犯自首的量刑,会综合考虑诈骗的具体数额、犯罪情节、自首情节等因素。一般会在主犯量刑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若犯罪较轻,还可能免除处罚。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主犯较小,所以在量刑时会有相应的从宽考量。
自首也是重要的量刑情节。《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当诈骗从犯自首时,表明其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愿意主动接受法律的制裁,这种积极的态度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最后,具体量刑需综合判断。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诈骗的具体数额、手段、造成的后果等犯罪情节,结合从犯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以及自首的时间、如实供述的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量刑。例如,若诈骗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从犯在犯罪中仅提供了少量辅助,且自首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那么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甚至单处罚金。但如果诈骗数额巨大,从犯虽有自首情节,但在犯罪中也起到了一定的重要作用,可能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轻处罚。总之,诈骗从犯自首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