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还完贷款的房子过户,需先取得银行同意或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然后依据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准备相应材料,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在离婚时,对于未还完贷款的房子过户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因为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房子处于抵押状态,房屋产权受到限制。
要解决抵押问题。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取得银行的同意。有些银行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办理转按揭手续,将房产的贷款人变更,同时实现房产过户。不过,不同银行对于转按揭的政策差异较大,有些银行可能不接受转按揭。二是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房屋抵押。可以使用夫妻双方的积蓄、向亲友借款或者用其他资产变现来偿还剩余贷款。
接着,根据离婚方式准备过户所需材料。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房产的归属、剩余贷款的承担等问题。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准备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法院的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能明确房产的分割情况。
然后,前往当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在办理过户时,可能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等,具体税费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此外,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在办理过户前,要确保房屋的相关费用已经结清,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同时,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变更房产的信息,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总之,离婚未还完贷款的房子过户需要谨慎处理,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