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外遇时,有效的离婚协议需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明确表示、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割方案、债务处理方式等内容,且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同时需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离婚协议的开头应明确标题为“离婚协议”,并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自愿离婚声明:在协议中需清晰表明双方是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例如,可表述为“男方[男方姓名]与女方[女方姓名]于[结婚日期]在[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结婚,现因男方有外遇等原因,双方自愿离婚。”这部分内容是协议生效的基础,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

子女抚养问题:若双方育有子女,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的行使等内容。比如,“婚生子/女[子女姓名]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元,直至子女年满[具体年龄]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男方享有每周[具体天数]的探视权,探视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财产分割方案: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说明如何分割。由于男方有外遇这一情况,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例如,“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产地址]的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具体时间]内协助女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双方名下的存款,男方名下的[银行名称]账户内的存款[具体金额]归女方所有。”

债务处理: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名称]债务[具体金额]由男方承担,若因该债务给女方造成损失,男方应予以赔偿。”

其他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事项,如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补偿等。最后,双方需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同时,为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可进行公证。这样的离婚协议才能在法律上具有效力,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男方有外遇离婚协议怎么写才有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