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获同意后拿到准迁证,再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
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能证明婚姻状况改变的文件。这些材料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基础,务必提前准备齐全。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女方需要前往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并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在申请表中,要详细说明迁回娘家的原因,即因离婚需要迁回。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迁入条件。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与娘家的亲属关系、是否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等。
第二步:获取准迁证。如果迁入地派出所审核通过,会核发户口准迁证。准迁证是户口迁移的重要凭证,它表明迁入地已经同意女方将户口迁入。一般来说,准迁证会有一定的有效期,女方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后续的迁移手续。
第三步: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女方携带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会根据准迁证的内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在办理迁出手续时,要确保迁出信息的准确性。
第四步: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女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回到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会对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入落户手续。完成这一步骤后,女方的户口就正式迁回娘家了。
在整个户口迁移过程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因此,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娘家所在地派出所,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以确保迁移手续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