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没监控没证人且对方不承认,仍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借助专业机构鉴定、寻求警方协助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当遭遇被打但没监控没证人,对方还不承认的情况时,以下方法或许能帮助解决问题。
首先要及时收集证据。即便没有监控和证人,现场可能仍留存有与案件相关的物品,比如打斗过程中遗落的衣物碎片、血迹、毛发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证明对方打人的关键证据。同时,自身的伤情也是重要证据,要第一时间前往正规医院就诊,详细记录受伤情况,包括伤口的位置、大小、形状等,让医生出具诊断证明,以证实受到了人身伤害。
其次可以申请伤情鉴定。这是确定伤害程度的重要步骤。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根据相关规定安排伤者进行伤情鉴定。通过专业的医学检查和评估,确定是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鉴定结果不仅能明确伤害的严重程度,还能为后续的处理提供有力依据。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及以上,对方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再者要积极寻求警方的帮助。向警方详细、准确地描述事情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对方的体貌特征等信息。警方有专业的侦查手段和权力,可以对案件展开调查。他们可能会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查看附近店铺的私人监控等方式,寻找可能的线索和证人。
另外,还可以收集其他间接证据。例如,事发前后与对方的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看其中是否有涉及此次事件的内容。如果有现场的录音或录像,哪怕不完整,也可能包含一些关键信息,有助于还原事情真相。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冷静,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收集证据,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