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子过户给妻子是否算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过户时明确约定该房子归妻子个人所有,那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约定,则一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问题较为复杂,对于婚内房子过户给妻子这一情况,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是否为共同财产

若夫妻双方在过户时有书面协议或者其他明确的意思表示,约定该房子仅归妻子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只要有合法有效的书面约定,该房子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即便房子过户到了妻子名下,通常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一般都推定为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过户到了一方名下,但并没有改变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本质。

在计算方面,如果该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形下,一般会按照夫妻双方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过,法院在实际判决时,也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购房资金的来源、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

总之,婚内房子过户给妻子后财产性质的判定和计算,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以及相关的证据支持,并且在处理财产问题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婚内房子过户给妻子是共同财产吗怎么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