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到期分两种情况处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首先要明确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一规定保障了广大居民的居住权益,让住宅的土地使用在到期后能有一个稳定的处理方式,使得居民无需担心因土地使用期限问题而失去住房。不过目前关于续期费用缴纳或减免的具体细则还需等待进一步的法律、行政法规来明确。

非住宅建设用地情况则相对复杂。非住宅建设用地包括商业、工业、综合等类型。当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土地使用者需要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对于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如果在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件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到对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等问题。例如,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且地上有建筑物时,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房屋产权到期了会怎么样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