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取证完成后,会依据证据情况和法律规定进入不同处理流程,可能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或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诈骗案取证完成后,通常会按照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核。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进行审判,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若在取证完成后,发现存在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已经移送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另外,如果在取证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总之,诈骗案取证完成后的处理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来决定后续走向,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诈骗案取证完成怎么处理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