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侦查后,受骗者需要做好配合调查、整理证据、了解案件进展以及做好心理和物质准备等方面的工作。

要积极配合调查。这是受骗者在立案侦查后最为关键的任务之一。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能会随时联系受骗者了解相关情况。受骗者应当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响应公安机关的询问。如实、详细地向警方提供与诈骗案件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与诈骗分子的沟通细节,如聊天记录中的对话内容、涉及的时间、地点等;转账汇款的具体情况,如转账时间、金额、转账方式、收款账户等。不能隐瞒或夸大事实,以免影响案件的侦查进度和结果。

进一步整理证据。虽然在报案时已经提交了部分证据,但随着侦查的推进,可能还需要补充更多证据。重新梳理手中的证据材料,如保存好与诈骗相关的短信、电子邮件、语音通话记录等。如果有新发现的证据,要及时提交给警方。例如,在后续查看手机时发现了之前遗漏的聊天截图,或者找到了诈骗分子发送的虚假文件等,都应尽快提供给公安机关,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持。

持续了解案件进展。可以定期与负责该案件的民警取得联系,询问案件的侦查进度。不过要注意方式方法和时间,避免过度打扰警方的工作。了解案件进展有助于受骗者及时掌握情况,也能在必要时提供新的线索。同时,要关注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信息,如公告、通报等,以便获取最新动态。

最后,做好心理和物质准备。诈骗案件的侦查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受骗者可能会经历焦虑、烦躁等情绪。要学会调整心态,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相信警方会尽力侦破案件。在物质方面,如果因诈骗遭受了经济损失,要合理规划自己的生活和财务,避免因经济压力过大而影响正常生活。可以寻求家人、朋友的帮助和支持,共同度过难关。

诈骗立案侦查后受骗者需要做什么准备(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