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离婚通常指一方提起诉讼离婚,其流程主要包括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单方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实现。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相关证据一般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聊天记录等;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抚养相关证据,如子女的出生证明、教育费用支出凭证等。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接着是审理阶段。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环节。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有三种结果:一是双方达成和好的协议,原告撤回起诉,诉讼结束;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三是调解无效,进入开庭审理程序。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整个单方离婚的诉讼流程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时间也可能会有较大差异,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审结,复杂的案件可能会持续一年甚至更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