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仍可办理离婚证。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办理离婚,还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结婚证丢失但又需要办理离婚证的情况。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几种解决办法。

补办结婚证后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后,双方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登记程序,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领取离婚证。

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办理离婚:如果不想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具有与结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拿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同样准备好其他必要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存在争议,或者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不需要结婚证,只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婚姻登记档案、结婚登记证明等。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调解。如果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其法律效力与离婚证是一样的。

总之,结婚证丢失并不影响办理离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

结婚证丢了离婚证怎么办(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