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责任需根据员工的过错程度、损失大小等因素确定。

在劳动关系中,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从法律层面来看,员工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表明,当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带来损失时,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

例如,员工在操作大型机械设备时,违反操作规程且不听从他人劝阻,导致设备损坏,维修费用高昂,这种情况下员工存在重大过失,需对公司的设备维修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员工只是一般过失,且公司本身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存在漏洞等因素也对损失的造成起到一定作用,那么员工可能无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比如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完善,员工在遵循公司既定流程进行财务操作时出现了小失误导致一定损失,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只需承担部分责任。

另外,若员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涉及到第三方,如因员工的失误导致公司对客户违约,公司在向客户承担违约责任后,也可根据员工的过错程度向其追偿。

总之,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过错程度,进而确定赔偿责任的范围和方式。同时,公司也应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什么责任(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