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还钱起诉对方,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排期开庭,审理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若借款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里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
接着,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方面,要收集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借条是最直接的证据,若没有借条,转账记录能证明款项的交付,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
然后,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最后,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还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