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答应离,起诉后离婚所需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较大,但具体时间仍不确定。
在我国,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如果离婚案件符合这些条件,法院会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理论上最快三个月就可能完成整个诉讼流程并判决离婚。
然而,大多数离婚案件可能并不简单,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这意味着普通程序下,离婚诉讼最长可能会超过一年。
在实际的离婚诉讼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后,原告需要等待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增大。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离,仍需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判断。而且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审理期限同样遵循上述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的规定。
此外,离婚诉讼中还可能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争议,这些问题的协商和审理也会影响整个离婚诉讼的时间。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分歧较大,需要进行评估、鉴定等程序,那么诉讼时间可能会进一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