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6岁女儿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可能判给父亲,也可能判给母亲。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定6岁女儿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是重要考量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物质方面。经济收入稳定、有足够经济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教育条件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可能更有优势。例如,一方有稳定的高收入工作,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舒适的居住环境,相比收入不稳定或较低的另一方,会更有利于获得抚养权。住房条件也是关键,稳定、适宜居住的住房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

陪伴和照顾孩子的时间也很关键。如果一方在日常生活中承担了主要的照顾孩子责任,与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维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比如,母亲长期负责孩子的日常起居、接送上学等,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这种情况下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双方的品德和生活习惯同样不容忽视。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品德、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或者品德存在严重问题,这显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此外,虽然6岁孩子的意愿在判决中并非决定性因素,但法院也会适当考虑。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某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条件,法院也会予以参考。总之,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能在最有利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离婚6岁女儿一般判给谁(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