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不还钱利息的计算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有约定的按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没有利息,其他民间借贷可参照市场报价利率确定利息,借款合同等则按相关规则处理。

在处理欠债人不还钱利息计算问题时,首先要明确是否有利息约定。如果借贷双方有明确的利息约定,那么一般按照约定来计算利息。不过,法律对利息上限有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若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根据法律规定视为没有利息。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能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但如果是自然人之间借贷以外的民间借贷,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对于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对于逾期利息,如果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总之,欠债人不还钱利息的计算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具体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准确确定。

欠债人不还钱利息怎么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