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赔偿数额,其赔偿途径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
在车祸中,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要明确赔偿的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确定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是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是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是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例如,在车祸中,如果肇事者是故意引发事故,其过错程度较高,可能需要承担相对更多的精神损害赔偿。而如果车祸仅造成轻微擦伤,未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严重影响,可能难以获得精神损失费赔偿;但如果导致受害人残疾或死亡,给其本人或家属带来严重精神痛苦,获得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可能性就较大,且赔偿数额也会相对较高。
赔偿途径:一是双方协商,车祸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就精神损失费赔偿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赔偿。二是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确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三是提起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
总之,车祸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