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解除抵押需要的材料有还清贷款证明、他项权证、身份证等,手续包括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到房管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等。
首先来了解下房屋解除抵押所需的材料。还清贷款证明,这是最为关键的一项材料,它是证明借款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还清了全部贷款本息的重要凭证,一般由贷款银行出具。他项权证,这是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给抵押权人的权利证书,解除抵押时需要交回。身份证,无论是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还是委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携带的双方身份证,都是用于证明身份信息的必要材料。此外,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接着说说房屋解除抵押的手续流程。第一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借款人需要提前与贷款银行联系,确认还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将剩余贷款本息全部还清。银行在确认款项到账后,会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将他项权证等相关材料退还借款人。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借款人要仔细核对银行提供的材料以及自己准备的身份证等材料是否齐全。第三步,到当地的房管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借款人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房管局的抵押登记窗口,填写解除抵押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注销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上加盖解除抵押的印章。整个房屋解除抵押的流程就完成了,此时房屋的所有权才完全归借款人所有,可自由进行交易、赠与等处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