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部分罪犯。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例如,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那么在他实际执行4年以上刑期后,若符合上述条件,就有可能获得假释。这里的“确有悔改表现”通常包括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方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符合上述假释条件,也可以假释。比如李四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13年之后,经过评估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就可能被假释。不过,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是因为这些犯罪的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对这类罪犯的假释进行了严格限制。

假释适用于哪几类罪犯(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