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批捕后到判刑的时间并不固定,一般需要几个月到几年不等,主要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法律程序进展等因素影响。大致流程要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首先是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侦查机关一般应在2个月内对案件进行侦查。但在特殊情况下,侦查期限可以延长。例如,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因此,侦查阶段最长可能达到7个月。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如果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可能达到6个半月。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被批捕后到判刑的时间跨度较大。简单的案件可能在几个月内完成整个司法程序并判刑,而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几年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