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从犯的判刑通常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要依据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综合判定。
在经济犯罪中,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法律对从犯的处罚原则是明确的,即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一原则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考虑到从犯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相对主犯较小。
对于经济案件从犯的具体量刑,首先要确定主犯的量刑范围。主犯的量刑是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金额、犯罪后果等因素,依照相关的刑法条文来确定的。例如,在诈骗罪中,如果主犯诈骗金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后,对于从犯,法院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来决定从轻、减轻的幅度。如果从犯在犯罪中只是起到了辅助作用,比如帮助主犯传递信息、提供一些简单的协助等,且参与程度较浅,获利较少,那么可能会被大幅度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有可能被免除处罚。例如,在一个非法集资案件中,从犯只是按照主犯的要求在网上发布了一些虚假的宣传信息,没有直接参与资金的募集和管理,且没有从中获得多少利益,这种情况下,从犯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短的有期徒刑或者适用缓刑。
相反,如果从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但参与程度较深,对犯罪的完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那么从轻、减轻的幅度可能会相对较小。比如在一个合同诈骗案件中,从犯帮助主犯伪造了部分合同文件,并且参与了与被害人的部分谈判过程,这种情况下,从犯可能会被判处比主犯较轻的刑罚,但不会减轻太多。
此外,从犯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从犯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那么法院在量刑时会进一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