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伤残一级最严重。
在我国的伤残等级评定体系中,伤残等级共分为一级到十级,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十级伤残相对最轻。对于头部伤残的评定,主要依据头部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程度、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一级伤残意味着伤者的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完全依赖他人护理,各种活动均受到极大限制,只能卧床或在轮椅上活动。在头部伤残评定为一级的情况中,可能涉及到诸如严重的颅脑损伤导致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伤者无意识,认知功能完全丧失,仅保留自主呼吸和心跳等基本生命体征;或者是由于头部损伤造成双侧眼球缺失,同时伴有其他严重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等极端严重的状况。
而随着伤残等级数字的增大,伤残程度逐渐减轻。例如二级伤残虽然也很严重,伤者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大部分时间的帮助,但相比一级伤残,其功能障碍程度和对他人的依赖程度会有所降低。三级、四级等伤残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职业劳动能力等方面的受限程度进一步减小。
准确的头部伤残等级评定需要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对伤者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评估后才能确定。这一评定结果对于伤者的后续赔偿、康复治疗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