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后拿到判决书的时间因适用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并出具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并拿到判决书。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如果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开始计算,一般三个月内就会有判决结果,拿到判决书。
而普通程序则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正常情况下六个月内会拿到判决书,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
关于判决书的送达时间,又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情况。如果是当庭宣判,人民法院应当在十日内将判决书发送给当事人。这是为了让当事人能够及时知晓判决结果,以便决定是否要提起上诉等后续事宜。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后会立即发给判决书,当事人当场就能拿到。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时间规定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审理期限和送达时间,实际情况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案件量等。但总体来说,法院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并送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