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法律并未规定按天计算罚金,罚金数额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决定。
在我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罪的情形之一。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明确规定为处拘役,并处罚金。
关于拘役期限: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拘役时长,例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严重程度、驾驶人的认罪态度等。如果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较高,或者在醉酒驾驶过程中引发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那么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长的拘役期限;反之,如果情节相对较轻,可能会判处较短的拘役期限。
关于罚金数额:《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这意味着罚金数额并非按天计算,而是由法院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如犯罪的动机、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进行裁量。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越严重,罚金数额可能越高。同时,法院也会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以确保所判处的罚金能够实际执行。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可能会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经验,作出合理的判决。总之,醉酒驾驶机动车面临的拘役和罚金处罚,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威慑和遏制此类危险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