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经济活动中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其定性需从主观故意、客观行为、诈骗数额等方面综合判断。

在法律层面,经济诈骗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常见的包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

主观故意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意味着其从一开始就打算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而不是暂时借用或者有其他合法的意图。例如,在集资诈骗中,犯罪嫌疑人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本金和利息,而是将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者其他非法活动,这就体现了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客观行为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事实是指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情况,欺骗被害人;隐瞒真相则是指故意不告知被害人某些重要事实,使其产生错误认识。以合同诈骗罪为例,犯罪嫌疑人可能会伪造合同主体资格、虚构合同标的等,让对方当事人误以为交易是真实可靠的,从而自愿交付财物。

诈骗数额方面:诈骗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犯罪。不同类型的经济诈骗犯罪,其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诈骗罪中,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应犯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情节。例如,是否存在多次诈骗、是否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等。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对经济诈骗行为进行定性。

经济诈骗怎么定性(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