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与个人诈骗在犯罪主体、行为特征、社会危害性、量刑标准等方面存在区别。团伙诈骗是多人共同实施犯罪,个人诈骗则是单个主体作案。
犯罪主体方面,团伙诈骗的主体是两人或两人以上,这些人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结合在一起实施诈骗行为。他们之间可能有明确的分工,比如有人负责策划诈骗方案,有人负责实施诈骗行为,有人负责转移赃款等。而个人诈骗的主体仅为一个人,所有的诈骗行为由其独自完成,从诈骗计划的制定到具体实施都依靠个人。
行为特征方面,团伙诈骗由于多人协作,往往能够实施更为复杂、周密的诈骗计划。他们可以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扩大诈骗的范围和影响力,诈骗手段也更加多样化。例如一些电信诈骗团伙,会利用高科技手段和专业的话术,针对不同的人群进行精准诈骗。个人诈骗相对而言,其诈骗手段和范围可能较为有限,通常难以实施大规模、系统性的诈骗活动。
社会危害性方面,团伙诈骗的社会危害性通常更大。由于其组织性和规模性,涉及的被害人数量可能更多,诈骗金额也往往更高,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个人诈骗虽然也会给被害人带来损失,但一般来说其危害范围和程度相对较小。
量刑标准方面,在法律量刑上,对于团伙诈骗,除了考虑诈骗的金额和情节外,还会根据各成员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区分量刑。主犯通常会受到较重的处罚,从犯则会相对从轻处罚。而个人诈骗则主要根据其诈骗的金额和具体情节来确定刑罚。一般来说,同等诈骗金额的情况下,团伙诈骗的量刑可能会比个人诈骗更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