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在犯罪主体、犯罪行为方式、犯罪对象等方面存在区别。诈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该罪。无论行为人从事何种职业、处于何种身份,只要实施了诈骗行为并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的单位包括各种性质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合法的社会组织等,只有这些单位中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行为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犯罪行为方式不同。诈骗罪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处分自己的财产。例如,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骗取他人的投资款;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办理业务需要收取费用为由骗取钱财等。而职务侵占罪是行为人利用自己在单位中担任的职务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比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管财务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者销售人员将收回的货款据为己有等。

犯罪对象不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其来源和性质没有特定限制。可以是个人的财物,也可以是单位的财物;可以是有形的财物,也可以是无形的财产性利益。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财物,包括单位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这些财物是与行为人所在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的,是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财产。

定罪量刑标准不同。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诈骗罪的量刑相对更注重诈骗的金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则会综合考虑行为人在单位中的职务、侵占财物的数额以及对单位造成的损失等因素。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