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致使两人轻伤,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存在多次寻衅滋事等加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致使两人轻伤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通常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动机,如果是无端生事、逞强耍横而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相较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类似行为,量刑可能会更重。

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也会影响量刑。如果犯罪人平时就有不良行为记录,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此次寻衅滋事造成两人轻伤,法官可能会认为其主观恶性较大,从而在量刑时适当从重。

此外,如果存在加重情节,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量刑会提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并处罚金。同时,若犯罪人具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可能会适当从轻处罚。

寻衅滋事致使两人轻伤判几年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