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后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是先申请宣告失踪,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失踪一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期一般为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如果失踪一方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先申请宣告失踪,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申请宣告失踪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对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到确认,法院会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之后,另一方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实践中,选择哪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直接起诉离婚相对程序简单,但可能存在因证据不足等原因不被判决离婚的风险;而先宣告失踪再离婚,虽然程序相对复杂,但在宣告失踪后再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方失踪解除婚姻关系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