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要明确认购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当认购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财产返还方面。如果一方已经交付了金钱,另一方应当将金钱返还给交付方。例如在房屋认购合同中,购房者已经支付了认购金,合同无效后开发商应将认购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如果是交付了物品等其他财产,也应原物返还。若原物无法返还,比如物品已经损坏、灭失或者被转卖且无法追回等情况,就需要进行折价补偿。折价补偿通常要根据财产的实际价值、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关于损失赔偿问题。如果一方对于合同无效存在过错,比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作为过错方就应当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如购房者为了签订认购合同而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若双方都有过错,比如购房者明知自己不具备购房资格仍签订认购合同,开发商也未严格审查购房者资格,此时双方应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损失。
此外,在处理认购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相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