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与直行车相撞,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所以左转车辆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较为常见,但直行车存在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时,也可能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在交通规则中,“转弯让直行”是一项重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同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而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辆也应礼让直行车辆。所以,通常情况下,如果左转车辆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转弯,与直行车发生碰撞,左转车辆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然而,责任认定并非绝对由左转车辆承担。如果直行车存在违法行为,责任划分会有所不同。比如直行车超速行驶,超速会导致制动距离增加、反应时间缩短,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和严重程度。经检测直行车超速,那么直行车驾驶员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比例会根据超速的具体情况以及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来确定。
另外,若直行车闯红灯,这严重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直行车要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为闯红灯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会通过勘查现场、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准确划分事故责任。最终的责任认定应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