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出血单位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出血并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若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通常无赔偿责任,但可能需承担一定的人道救助义务。

一、视同工伤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脑出血,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如果脑出血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比如长期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且与脑出血存在因果关系,经工伤认定后,单位同样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三、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若脑出血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生,或者虽在工作时间和岗位发生但未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不是因工作原因导致,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单位可能会给予一定的救助,如组织捐款、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等。此外,在职工患病治疗期间,单位还需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保障职工在患病期间的基本生活。

脑出血单位承担什么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