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通常以下情形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1. 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2. 抢夺军用枪支的;
3. 抢夺手榴弹的;
4. 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5.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三、司法考量因素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抢夺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而抢夺枪支弹药,还是出于好奇等其他原因;抢夺的手段和方式,是否使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是否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如是否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对公共安全造成了现实的威胁等。
抢夺枪支弹药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其量刑跨度较大,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体现了法律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