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交完的收据给到监狱可以通过服刑人员家属邮寄、服刑人员自行提交或委托他人转交等方式。

家属邮寄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当家属缴纳完罚金后,会获取到相应的收据。家属需要确保收据的清晰、完整,包含了罚金缴纳的具体信息,如缴纳金额、缴纳时间、缴纳项目等。然后,将收据放入信封,并在信封上准确填写监狱的地址、服刑人员所在监区以及服刑人员的姓名等信息。可以选择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EMS)等较为安全可靠的邮寄方式,这样能方便查询物流信息,确保收据能准确送达监狱。并且最好保留好邮寄凭证,以便后续查询。

服刑人员自行提交也是可行的。如果服刑人员本人亲自去缴纳罚金,在缴纳完成后直接获取收据。在回到监狱后,服刑人员应及时将收据交给监区的管教民警。通常监狱会有专门的流程来处理此类事务,管教民警会根据规定对收据进行登记和处理,将其归入服刑人员的相关档案中。

另外,还可以委托他人转交。若家属或服刑人员不方便直接处理,也可以委托熟悉的人帮忙。受委托的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写有明确委托内容的委托书,在拿到收据后前往监狱。到达监狱后,按照监狱的探访规定和流程,在指定的探访时间和地点,将收据转交给服刑人员或相关的监狱工作人员。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确保罚金收据准确、及时地交到监狱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服刑人员的改造评估等事项,同时也体现了服刑人员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态度。

罚金交完的收据怎么给到监狱里(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