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属于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该罪名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来看,其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也就是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如果行为人并不知晓所交易的物品是毒品,则不构成此罪。
在客观方面,贩卖毒品的行为包括多种表现形式,比如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以营利为目的自制自销毒品,为贩卖而非法收购毒品等。无论贩卖的数量多少,只要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对于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依据《刑法》规定,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贩卖毒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