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6个月小孩一般归母亲抚养比较好,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会判给父亲。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6个月小孩通常归母亲抚养更合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6个月的小孩正处于哺乳期,需要母亲的喂养和照顾,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更能满足小孩的需求。而且,小孩在这个阶段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由母亲抚养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情感发展。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形下,小孩可能会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这体现了法律尊重父母双方的意愿,只要是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安排,法院都会认可。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除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例如,父亲有更好的经济条件,能够为小孩提供更优越的生活和教育资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法院的判决。但总体而言,6个月小孩在大多数情况下,母亲抚养是更符合其成长需求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