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给医药费,可通过自行垫付治疗、收集证据、与老板协商、申请调解、进行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在工地上受伤老板却不给医药费时,首先要保障自身的治疗。即便老板不支付医药费,也不能耽误治疗,应自行垫付或者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先进行医治,毕竟身体健康是首要的。

同时,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受伤经过的证据,如现场的目击证人证言、现场照片、视频等;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医疗资料也是重要的证据。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维权至关重要。

接下来,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与老板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其支付医药费。在协商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防协商不成时作为证据使用。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机构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促使老板支付医药费。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要考虑进行劳动仲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老板支付医药费、工伤赔偿等。劳动仲裁是一种比较有效的维权途径,一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决。

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能最大程度地获得应有的赔偿。

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给医药费怎么办(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