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划分标准需依据不同类型的事故来确定,常见的有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等。交通事故主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生产安全事故则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因素来划分。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方车辆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闯红灯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两车在变道时发生刮擦,双方都存在违规变道行为,可能会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3.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如因突发自然灾害导致道路状况改变引发的事故。
4.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不同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其责任认定和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通常会根据事故原因、相关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责任归属。
此外,还有医疗事故、火灾事故等其他类型的事故,它们也都有各自的责任划分标准和认定程序。在实际处理事故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