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人同等责任的赔偿,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如果汽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仍有不足的,由双方按同等责任比例分担,通常机动车与行人同等责任时,机动车一方承担60%-70%的赔偿责任。
在汽车撞人事故中,当被认定为同等责任时,赔偿的具体流程和方式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强险是法定的强制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在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只要机动车一方负有责任,不管责任比例大小,交强险都会在上述限额内进行赔付。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损失未得到弥补,此时就要看机动车是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三者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过,商业三者险的赔偿会受到保险条款、免赔额等因素的影响。
经过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后,若还有剩余的损失,就需要由双方按照同等责任的比例来分担。一般来说,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虽然是同等责任,但考虑到行人相对机动车处于弱势地位,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让机动车一方承担60%-70%的赔偿责任,行人承担30%-40%的责任。例如,事故造成的总损失为10万元,交强险赔偿了2万元,商业三者险赔偿了5万元,剩余3万元的损失,机动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1.8万元-2.1万元,行人承担0.9万元-1.2万元。
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双方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误工证明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