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撞人责任划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套牌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套牌车使用人与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被套牌车同意套牌,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处理套牌车撞人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时,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套牌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当套牌车撞人,且套牌车的使用人与所有人、管理人是同一主体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其作为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其套牌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并且驾驶套牌车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理应对此负责。比如,车主自己套牌驾驶车辆发生撞人事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套牌车使用人与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的责任划分:当套牌车的使用人与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是同一人时,通常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使用人直接控制车辆并实施了侵权行为。然而,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比如明知使用人无驾驶资格仍让其使用套牌车,或者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那么所有人或管理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套牌车同意套牌的责任承担:如果被套牌车的所有人同意他人套牌自己的车辆,那么在套牌车发生撞人事故后,被套牌车所有人与套牌车使用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被套牌车所有人的同意行为,使得套牌行为得以持续,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所以需要与套牌车使用人共同对受害人负责。
此外,在责任划分过程中,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来确定事故的责任比例。同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