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改需要经过提议、表决、审批登记等程序,手续方面要准备好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等文件并进行提交。

公司章程是公司运营的重要准则,其修改有着严格的程序和手续要求。

首先是提议程序。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接着是表决程序。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一严格的表决比例要求,是为了确保公司章程的修改能够充分反映公司大多数股东的意愿,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

然后是审批程序。如果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还须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例如,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最后是登记程序。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手续,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变更登记。通过完成这些程序和手续,公司章程的修改才具有合法效力。

公司章程修改需要履行什么程序和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