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到烂尾可找住建局、消费者协会、政府信访部门解决,还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当买房遇到烂尾情况时,有多个相关部门可以寻求帮助。
住建局:住建局是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对开发商有一定的监管职责。烂尾楼问题通常涉及工程建设、开发进度等方面,这些都在住建局的管理范围内。可以前往当地住建局的办公地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详细说明楼盘烂尾的情况,包括开发商信息、工程进度停滞时间、存在的问题等。住建局可能会对开发商进行调查,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施工等问题,推动项目复工。
消费者协会: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消费合同关系,遇到烂尾楼意味着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消费者协会可以为购房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购房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消协可以出面调解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促使双方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或者到当地消协的办公场所进行投诉。
政府信访部门:如果烂尾问题较为严重,涉及众多购房者的利益,且通过住建局和消协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可以向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信访部门会将购房者的诉求转达给相关责任部门,并监督问题的处理进度。需要准备详细的材料,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楼盘现状描述等,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法律途径:若上述途径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等。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开发商沟通的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