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口头约定对方不承认时,可以通过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约定的存在,若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维护自身权益,也可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在商业活动或日常生活中,口头约定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但当对方不承认时,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处理。

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可以收集的证据有很多种。例如,视听资料,要是在达成口头约定时有相关的录音或录像,这能直接证明约定内容。像双方在商谈合作时用手机记录下的对话,就可以作为有力证据。其次是证人证言,如果有第三方在场见证了口头约定的过程,那么证人的陈述也能起到证明作用。比如,甲乙双方达成口头买卖协议时,丙在场,丙就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交易记录也不容忽视。如果口头约定涉及金钱往来,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的转账凭证等,能证明双方存在经济交易,与口头约定可能存在关联。

若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接下来可以考虑解决途径。协商调解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可以尝试与对方再次沟通,向其展示所掌握的证据,尝试说服对方承认约定并履行。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人民调解委员会,他们会从中斡旋,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在之前有约定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没有仲裁约定,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要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仲裁庭或法庭,由其根据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或判决。

总之,面对口头约定对方不承认的情况,要冷静应对,积极收集证据,并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口头约定对方不承认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