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法履行通常是可以解除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解除方式和法律后果。一般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依据。然而,当出现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时,是否能解除合同是一个关键问题。
从约定解除方面来看,如果合同中预先约定了合同无法履行时的解除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例如,在一份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连续停工超过一定期限,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当这种情况实际发生时,相关方就可以依据该约定解除合同。这种约定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从法定解除角度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因突发地震导致货物生产厂家厂房坍塌,货物无法生产,这属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买方或卖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约定解除还是法定解除,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此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总之,合同无法履行时一般能够解除,但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