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债务认定需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法律层面,对于再婚夫妻债务的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则。首先要明确的是,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标准是不同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再婚夫妻而言,如果双方共同签署了借款合同等债务凭证,那么毫无疑问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例如,再婚夫妻共同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这种情况下,该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这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贷资金用于个人的投资活动,且该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债权人有证据表明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那么该债务就应按共同债务处理。

在处理再婚夫妻债务认定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准确的债务认定,才能在涉及债务纠纷等问题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法律秩序。

再婚夫妻债务怎么认定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