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可以申请撤诉,而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不能由被害人申请撤诉。

首先来了解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这是因为自诉案件主要涉及公民个人的权益,被害人作为直接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一定的自主处分权。例如,一些轻微的侮辱、诽谤案件,被害人如果与被告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觉得自己的权益已经得到了弥补,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然而,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有很大不同。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通常侵害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个人权益,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所以,一般情况下,被害人不能申请撤诉。即便被害人表示谅解被告人,也只能在量刑时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比如在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案件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能因为被害人的意愿而随意撤销案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人民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并非是基于被害人的撤诉申请。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能否申请撤诉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判断,自诉案件可以申请撤诉,公诉案件一般不能由被害人申请撤诉。

刑事案件能不能申请撤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