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委托书用于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包括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产相关材料、委托书文本等;手续一般是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公证机构审查、缴纳费用、领取公证书。
所需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是基础且关键的。委托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同样需要提供身份证件,以明确其身份信息。
房产相关材料必不可少。若房产已经有房产证,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它能证明房产的归属和基本信息。要是还未办理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可以证明委托人对该房产的权利来源和相关约定。
委托书文本是核心资料之一。委托书要详细写明委托事项,比如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手续,包括申请登记、缴纳税费、领取证件等;明确委托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确定委托期限,即委托在多长时间内有效。同时,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公证机构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涉及夫妻共有房产的,可能需要提供结婚证;房产是继承所得的,可能要提供继承权证明等。
办理手续
提出申请。委托人需亲自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委托书的申请。若委托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也可请公证员上门办理。
提交材料。将上述准备好的资料一并提交给公证机构,公证人员会对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
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可能会通过电话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相关情况。同时,会对委托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
缴纳费用。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委托人需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用,费用标准通常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标的金额等因素确定。
领取公证书。缴纳费用后,公证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公证书,委托人或其代理人可凭相关凭证领取公证书,之后受托人就可以持公证书去办理房产证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