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所需材料因公证类型而异,常见的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房产产权证明等;手续费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按比例或按件收取。

不同类型的房产公证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在继承房产公证中,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证明继承开始的重要依据。还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以明确房产的具体情况和价值。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也是必不可少的,用于证明继承人的身份。此外,亲属关系证明也很关键,它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对于遗嘱房产公证,遗嘱人的身份证件是必须的,以确认遗嘱人的身份。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的所有权证明,能证明该房产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遗嘱书也是核心材料,它明确了遗嘱人的意愿。

在赠与房产公证时,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要提供,同时要提供赠与书和受赠书,这两份文件明确了赠与和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房屋所有权证同样不可或缺,用于证明房产的归属。

关于手续费,不同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不同。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 500000 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0.3%,按比例收费不到 200 元的,按 200 元收取;500001 元至 5000000 元部分,收取 0.25%;5000001 元至 10000000 元部分,收取 0.2%等。而证明遗嘱、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 2%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还有一些按件收费的情况,比如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等,每件收费 80 元。

总之,办理房产公证时,要根据具体的公证类型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手续费。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