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人员工伤死亡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鉴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进行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当外包人员发生工伤死亡情况时,需依法向相应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地域管辖,一般而言,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这里的用人单位,要根据外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外包是由一家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到其他单位工作,那么这个劳务公司就是用人单位;若外包是业务整体外包给另一家企业,劳动者与该外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此外包企业就是用人单位。

申请流程方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情况下,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认定后,相关权益人就可以依据认定结果主张相应的工亡待遇。所以,外包人员工伤死亡的鉴定主体明确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鉴定工作是保障伤亡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外包人员工伤死亡由谁负责鉴定(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